1. 样坯切取的原则
1)取样部位要有代表性。对原材料而言,由于型材、板材、棒材、管材等各部位的性能不尽相同,因此应在特定部位取样,才有代表性的可比性。对实际零部件而言,具有代表性的一般是最薄弱、最危险部位。代表性的另一含义是,切取何种试样样坯,应与零部件的服役条件相一致,否则就失去意义。
2)样坯切取的部位、方向、尺寸和数值均应按有关标准、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进行。